標準GB/T 3836.2—2021《爆炸性環(huán)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中第13.6條對插頭和插座和電纜連接器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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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
如果裝在隔爆外殼上,插頭、插座的結構和安裝應不改變其安裝外殼的隔爆性能,即使在插頭和插座兩部分分開時;
13.6.2
插頭、插座和電纜連接器的隔爆外殼的隔爆接合面寬度和間隙(見第5章)應由除接地或等電位聯(lián)結或符合GB/T 3836.4電路部分的觸頭之外的觸頭分離時需要的容積確定;
13.6.3
對于插頭、插座和電纜連接器,當外殼內部發(fā)生爆炸時,以及當插頭、插座或電纜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和除接地或等電位電位聯(lián)結或符合GB/T 3836.4電路部分的觸頭之外的觸頭分離時,均應保持外殼的隔爆性能;
13.6.4
如果不是連接到一個確保切換負載與斷開插頭和插座之間時間延遲的聯(lián)鎖開關,插頭和插座應在斷開額定電壓和額定電流試驗電路的滅弧期間保持隔爆性能。對交流電路,試驗電路功率因數應不大于0.6,除非設備標志為僅用于阻性負載;
13.6.5
13.6.2~13.6.4的要求既不適用于通過采用符合11.1的特殊緊固件將其固定在一起的和(按照表14中b)項的規(guī)定標志的插頭和插座,也不適用于這樣的電纜連接器。